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,江西省围绕打造美丽中国“江西样板”的总目标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了《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我县为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创新方法方式,加大贯彻落实,取得显著成效。
一、加大社会宣传,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。精心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,户外大型电子屏循环播放《绘山水画卷,做生态文章》奉新生态文明宣传片,同时单位联合社区在室外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志愿服务活动,通过现场发放《条例》与讲解互动,让全社会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。

二、注重干部学习,生态文明建设高位推动。县委理论中心组、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习《条例》,同时各单位将《条例》的学习纳入全体干部学习内容,实现《条例》的学习在领导干部中全覆盖。

三、强化分工考核,生态文明责任落地落实。以政府办名义印发《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》主要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文件,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。同时将《条例》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范畴,让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落地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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