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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4-01 17:41:50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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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府字〔2021〕9号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各场,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:
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任命:
杨峰同志为奉新四中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。
2021年3月3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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